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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鱼雷”,仙游三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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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8
现在“微商”非常流行,但有的商品能买,而有的不能买,仙游县三名男子就因为在微信上购买了几件商品,引来了牢狱之灾。
经查,今年3月初,余某(男,1986年生,仙游县大济镇人)以微信红包的方式,支付180元购买“鱼雷”8枚,之后将其中3枚用于池塘内炸鱼。
与此同时,郊尾派出所通过核查,动员涉案人黄某(男,24岁,仙游县郊尾镇人)投案,榜头派出所也动员涉案人陈某(男,1976生,仙游县榜头镇人)投案。黄某和陈某分别供认,各购买了8枚与3枚“鱼雷”用于炸鱼。
目前,余某、黄某和陈某三名涉案人,均已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此外,仙游警方已组织爆破技术人员,在枫亭一采石场对收缴的5枚“鱼雷”,采取水中溶解的方式进行销毁。
警方提醒,“鱼雷”属于一种自制型爆炸装置,有一定爆炸威力,用“鱼雷”炸鱼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给社会治安带来较大隐患,属违法行为。
这是2016年7月26日发生的事,作为从事爆破作业并时刻接触爆炸物品的我们,更应该认识到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这关乎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让任何一枚火工品外流也是对莆仙建设这个“大家庭”的负责!(技术部——崔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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