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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精神 未雨绸缪 确保安全
领会精神 未雨绸缪确保安全
——我司落实“全省贯彻落实公安部
《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推进会”精神情况
10月28日,全省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推进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召开。我司作为全省20家二级以上爆破作业单位应邀出席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由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宁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分别介绍应用研究民爆物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经验做法;二是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邱福明同志就贯彻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和推广应用监督检查系统进行强调部署。
推进会结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召集各涉爆的部门主管和有关人员进行传达部署,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还将会议材料复印到各部门,进行深入的学习领会。会上简单地介绍了厦门市公安局所研发的“民爆物品监督检查系统”的软件情况,使与会人员初步了解到该系统是依托公安大数据,使用警备通作为手持终端,加载检查项目清单和分级预警,同时又集成民爆物品储存库视频监控、作业现场视频记录、运输车辆视频监控、作业现场视频记录、运输车辆视频调取和GPS定位,实现了动态、可视、全流程、能追溯监管。通过学习,使全体涉爆人员对省厅将于明年1月份开始进行推广启用此“监督检查系统”有了前期的思想准备,从而能够注重在平时加以把握。
会上,公司常务副总林国珍要求安全部、技术部和储运部(仓库)要根据《福建省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结合本公司各爆破作业点及两个民爆仓库的实际,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特别是针对规定中的积分考核标准所列出的3个扣分层次58条内容逐一学习,掌握风险等级,并加强整改,切实将风险等级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我司各涉爆人员及时将省厅的推进会精神落到实处。(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