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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警方破获一起炸药被盗案--抓获9名嫌疑人
据三明日报报道,12月27日,大田警方破获一起炸药被盗案,涉嫌盗窃炸药的黄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被盗的17件408公斤炸药全数追回。
12月24日晚,犯罪嫌疑人黄某等3人潜入大田县广平镇铭溪村的鑫城水泥有限公司,将停放在矿山矿部门口的一辆易爆物品运输专用车上的408公斤炸药盗走,运往龙岩倒卖。
提示:违反《刑法》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