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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分局治安综合管理大队安全销毁一批过期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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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8
为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全面清缴非法危爆物品,坚决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严防重大危爆案事故的发生,排除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隐患。3月23日上午,分局治安综合管理大队聘请爆破公司爆破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等6人,在治安大队民警的全程监督下对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民用炸药库存放的1979.8公斤过期乳化炸药进行集中销毁。
为了确保这批危爆物品的安全销毁,治安综合管理大队进行周密部署和精心选址,制定了详细安全的销毁方案,整个过程治安大队民警从清点、出库、押运、现场处理、销毁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布置双重警戒,销毁人员对销毁场地及周围最大安全距离进行了安全评估,确保本次销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经过数小时的工作,一千余公斤过期炸药全部销毁完毕,治安综合管理大队民警及时对销毁现场进行清查,确保了绝对安全。
图为过期炸药销毁现场
点评:过期的爆炸物品即使爆炸性能有所降低,但仍有一定的爆炸破坏性。对于过期失效爆炸物品是禁止继续使用的。为了避免流入社会造成危害后果,应及时进行销毁。采用烧毁法销毁时,应按相关法规在销毁场地进行销毁,四周安排警戒人员,严防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平川分局治安综合管理大队的做法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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