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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炸药雷管 “无资”仓管获拘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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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7
1月10日下午,福建省连城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炸药、雷管案,重大安全隐患被及时排除,一名无资质的仓库管理员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对该县朋口镇正在施工的某工地隧道进口处检查时,发现该处工人临时住宿点处散放着炸药261.8kg,雷管425发。经查,该工地将爆炸物品交由无爆炸物品仓管员资格的吴某(25岁,贵州省人)负责,吴某对爆炸物品不按规定存放到爆炸物品库房内,而是为方便领用,擅自丢放在工人临时住宿点处。随后,治安大队依法传唤吴某到案进行询问,吴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上述违法的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吴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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